重生空间之光荣军属: 第1144章 外面听墙的女同志 (1/2)
作者:唐建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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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144章外面听墙的女同志
    冷香玉说:“第二,协议上必须写明我女儿被你们收养是因你们当年瞒着我跟林海私自交易带回来的。”     “不行!”江海东断然拒绝。     冷香玉斩钉截铁地说:“如果你们不同意,我们就走正常的法律程序。相信公安会调查出一切,到时候,你们不但得不到一分钱补偿,还会面临着牢狱之灾。”     唐爱莲补充:“《刑法》241条规定: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其实后面还有个拘役或者管制,但她故意不说。     李春花一听到唐爱莲说要坐牢,顿时慌了。因为,当年买下冷香玉的孩子,还是她的主意。     冷香玉又说:“当然,只要你们不违反第一条,我保证不会将这个经过透露出去。更不会以此为证据去告你们。”     江海东明白了,他们这是怕自己以后还纠缠她的女儿,要拿着他们的把柄呢。     不过,恐怕她做梦也想不到,她的亲生女儿,早就被自己老婆卖到了深山老林里,她能带走的,就只能是自己的女儿。     自己的女儿嘛,再怎么写还不是向着自己?     再说,这里面虽然他们是属于买的一方,但还有一个卖的一方呢。刚才那个女孩说了,拐卖的一方,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他们真要告起来,萌玉的爸爸罪过更大。     他就不信这个女人连自己老公都不要了!     李春花有点怯怯地看着丈夫:“当家的,咱们要不,就,签了吧。”     江海东说盯着冷香玉看了一阵,冷香玉毫不畏惧地看着他。最后,江海东败下阵来。他知道,这个女人,是个意志坚强的女人。     他世气地摆了摆手:“签了吧。”     于是,冷香玉拿出昨天晚上就准备好的协议,双方签字,按下了手印。     李春花看着冷香玉,迫不及待地说:“协议我们已经签了,现在该把那两万块钱的补偿金给我们了吧?”     冷香玉象看白痴一样看了李春花一眼:“当年你们跟我丈夫交易,应该是一手交钱一手交货吧。现在,我连女儿都没有看见,你就想要让我交补偿金?”     李春花不干:“可我的女儿、啊不,你的女儿现在还在京城大学读书呢,这一下哪回得来?”     冷香玉看着李春花:“我的女儿真的在京城大学读书?”     这个李春花一看就是个贪婪自私的女人,她会让明知不是自己骨肉的女儿读大学,实在是有点奇怪。     李春花的眼神躲闪了一下,马上又大声音嚷道:“那当然,我可是把你女儿当亲闺女看待,帮你培养了一个大学生女儿,你才补两万块钱还少了呢。”     冷香玉沉吟了一下,说:“那就打电话叫她回来!反正,我一定要见到人才会付出补偿金,否则,这笔钱我不出。”     想了一下又说:“谁知道你会推个什么样的人给我?说不定,你到时交给我的根本不是我女儿呢?我人都没见到就交钱,以为我傻啊。”     冷香玉说得很有道理,人家都没见到人,就把补偿金给你,的确不合理。 ...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